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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課程審查
 
 
 
     
 
為貫徹全人教育理念,本中心依據「國立交通大學共同課程通則」之規定,規劃人文、社會、與自然科學均衡的通識教育課程,以培養德才兼備,博雅通識,身心健全發展及勇於負責的現代知識份子。
本校共同課程分人文藝術、社會科學、自然科學及外國語文四個主要領域。
各領域之類別如下:
1.人文藝術類: 包括宗教、哲學、文學、音樂、藝術、文化歷史、本國語文、人類學等有關課程。
2.社會科學類: 包括法律、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管理、心理、兩性、傳播、人際關係、教育等有關課程。
3.自然科學類: 包括數學、統計、資訊、健康保健、天文、生物、醫學、農學、地球科學、生態、化學、物理等有關課程。
4.外國語文類: 包括英文基礎課程、英文進階或其他外語課程。
 
共同課程總學分數至少為28學分。其學分數之安排如下:
 
一、 通識領域共三類合計至少 20 學分
 
1. 人社院、客家學院
  (1) 人文藝術類:至少2學分以上。
(2) 社會科學類:至少4學分以上。
(3) 自然科學類:至少4學分以上。
2. 其他學院
  (1) 人文藝術類:至少4學分以上。
(2) 社會科學類:至少4學分以上。
(3) 自然科學類:至少2學分以上。
 
二、 外國語文領域:至少 6 學分
 
1. 英文基礎課程:4學分。
2. 英文進階或其他外語課程:至少2學分。
3. 未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的學生,必須於畢業前修習「進修英語」(一)及(二),每門課一學分。未通過者必須重修,全部通過者始得畢業,進修英語(一)(二)學分數,不列計畢業學分。
 
有關通識課程之之師資、科目、排課等事宜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規劃辦理。本通則經校課程委員會、教務會議通過,並從九十四學年度新生開始實施。
 
三、 共同必修科目表
 
1. 九十三學年度以前(含)入學學生依「九十三學年度以前(含)共同必修科目表」規定。
2. 九十四學年度以後(含)入學學生依「九十四學年度以後(含)共同必修科目表」規定。
3. 本科目表規劃共同必修課程總學分數至少二十八學分,各領域之課程規劃及學分分配如下表所示:
  九十四學年度以後(含)共同必修科目表
領域 類別 學分數 備註
小計 合計
外語 英文基礎課程 4 至少6
1. 大一必修英文基礎課程4學分
(上下學期各2學分)。
1. 英文進階課程
2. 其它外文
 ( 日文、德文、法
 文等選修課程 )
至少2
2. 大二以上必修至少2學分之英文進階課程或日文、德文、法文等課程。
3. 87學年度以後入學之電資院學生,外語必修8學分。
通識

人社
院及
客家
學院
人文藝術類 至少2 至少20
1. 通識課程與課程類別之認定,請參考通識課程選課說明及時間表。
2. 校際選修、遠距教學課程,若其課程之性質屬於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訂定之領域類別內,需經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事先認定,才承認為本校通識學分。
( 請於選課前向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填寫通識課程認定申請表!)
社會科學類 至少4
自然科學類 至少4
通識

其他
學院
人文藝術類 至少4 至少20
1. 通識課程與課程類別之認定,請參考通識課程選課說明及時間表。
2. 校際選修、遠距教學課程,若其課程之性質屬於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訂定之領域類別內,需經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事先認定,才承認為本校通識學分。
( 請於選課前向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填寫通識課程認定申請表!)
社會科學類 至少4
自然科學類 至少2
  總學分數 28
1. 28學分為大學部學生最低共同必修學分數。其中英文或其他外文至少6學分,通識至少20學分。
2. 如大學部學生修習共同必修學分數超過28學分以上,本校至多可採至40學分於最低畢業學分內,但各學系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   
四、 網路社會學程
  本中心又為因應網路科技時代來臨,培育交大學生成為兼具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網路社會公民,助其在新世紀經世致用為目標,特訂定「國立交通大學 網路社會學程實施辦法」,規劃網路社會學程的課程。
凡本校學生均得申請修讀本學程,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,經本學程委員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校發給學程修畢證明。修讀本學程學生,應修滿本學程課程至少18學分,其中基礎與實務課程至少各選一門課。
  國立交通大學學程課程規劃表
 
1. 學程名稱:網路社會 ( Program on Network Society )
2. 課程名稱及開課系所
  A. 基礎融合課程
 
編號 課程名稱 開課系所 學分 備註
1  網路社會導論 通識中心 2  
2  網路與社會 通識中心 2  
3  資訊行為 通識中心 2  
4  e 的法律 通識中心 2  
5  網路經濟學 通識中心 2  
6  網路與政治 通識中心 2  
7  網路心理學 通識中心 2  
8  網路文學 通識中心 2  
9  全球化與地方文化 通識中心 2  
10  全球化解析 通識中心 2  
11  慢性疾病成因預防與醫學網路 通識中心 2  
12  全球化與大眾文化 通識中心 2  
13  全球化與兩岸關係 通識中心 2  
   
  B. 創意經驗課程
 
編號 課程名稱 開課系所 學分 備註
1  網路訊息與介面設計 通識中心 2  
2  網路社區報創意與製作 通識中心 2  
3  網路社區廣播創意與製作 通識中心 2  
4  網路社區電視創意與製作 通識中心 2  
5  社區映象:地方人物與生活 通識中心 2  
6  社區聲音:地方公共議題 通識中心 2  
7  社區文化報導 通識中心 2  
8  自我溝通:身心實踐 通識中心 2  
9  音樂的經驗 通識中心 2  
10  攝影美學 通識中心 2  
11  視覺藝術 通識中心 2  
   
五、 網路教學課程
  本中心又依據「國立交通大學鼓勵開設網路教學課程辦法」開設網路教學課程。本類課程包含在通識領域課程20學分內,目的在應用網路學習與教學,發展多元化學習方式。
網路教學課程分網路輔助教學、傳統授課與網路混合式教學(以下簡稱混合式網路教學)、完全網路教學等三類。混合式網路教學課程,其中網路教學課程部分應佔課程總授課時數比例之三分之一以上,二分之一以下為原則。教師開設之網路教學課程,一學期至多二門網路教學課程,且其中至多一門為完全網路教學課程。

在教學內容規範方面:
1. 教學內容除教材外應包含討論、作業與測驗等教學活動。討論內容之回覆,教師應於一週內完成,作業與測驗之批閱,教師應於兩週內完成
2. 教學教材中應含影(音)授課內容教材,混合式網路教學影(音)教材時數應為
實體教學時數之1/4,完全網路教學影(音) 教材時數應為實體教學教學時數之1/2。
 
教師開設之網路教學課程於提出教學計畫書及相關教學績效,應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再依本辦法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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